关于重申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
局属各单位:
今年以来,在加强作风纪律建设、全面深入落实市委“十项规定”的主题背景下,通过省委巡视组、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对我局的明查暗访,全局作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。但从近期上级巡查、领导检查、部门抽查等掌握的情况来看,发现仍有少数干部职工作风散漫、上班不务正业、炒股串岗、迟到早退等,违纪违规现象有所抬头,作风建设有滑坡迹象。为进一步改进作风、端正行风,实现我局年度综合考评“红旗单位”的目标,特对全体干部职工重申工作纪律和要求。
1、严守上下班制度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和旷工。
2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,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、炒股、购物、看电影、玩游戏等做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。
3、严格内部管理,上班时间不得串岗,人员去向要清楚明了。
4、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。
5、严格局机关食堂就餐时间规定,早餐08:00以后和午餐11:55之前,禁止人员在食堂用餐。
6、自觉遵守市纪委对业余时间有关作风纪律建设的规定,不进会所、不参与赌博、不进入低级趣味娱乐场所。
局机关将加强检查和督促力度,具体由党风室牵头,人事科、办公室和机关党委配合,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督促检查,检查结果除及时公示通报外,还将与年终考评挂钩,并对情节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启动问责。请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,认真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。
2015年8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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